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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土建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土建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97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7/24
截止收件日期 107/08/17 17:30
開標時間 107/08/20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56,000,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07/07/09)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政風室或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具備合格證件,並不得有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
二、特定資格:
(一)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之土建或機電系統之工程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或監造技術服務之工作實績,且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2,400,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6,000,000元。
(二)實績認定原則:
1.採計軍、公機關及公、民營企業之實績,或為其分包之實績。
2.投標廠商如提送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投標之工作實績,則僅計其本身實際參與之實績。
(三)實績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將其技術服務工作實績詳細列表,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本國技術服務工作實績:
(1)採計軍、公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之實績者,應檢附業主核發之驗收證明或服務完成證明書影本。
(2)採計民營實績者,應檢附業主所核發之驗收證明或服務完成證明書及契約等影本各一份。
2.外國技術服務工作實績:
(1)經公證或認證之切結書及中文譯本,於外國辦理者並應經本國駐外機構之認證,以證明列入實績統計表之外國實績資料為真實及正確。
(2)採用之契約及業主所核發之服務完成證明書影本及中文譯本須經公證或認證,於外國辦理者並應經本國駐外機構認證。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