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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橫沿線市轄風景區服務品質及跨域發展觀光策略研究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於 107/07/2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北橫沿線市轄風景區服務品質及跨域發展觀光策略研究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900,000元 ,開標時間107/08/0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8/07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北橫沿線市轄風景區服務品質及跨域發展觀光策略研究案
勞務類 864 - 市場研究及公眾意見調查服務
3.80.30.1
服務推廣課
107/07/25
107/08/07 09:00
107/08/07 10:00
1,900,000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07/24)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或相當證明文件並檢具學校或機關(構)出具該校同意投標函正本或接受委辦同意書。
(2)立案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3)公司組織:公司登記(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需用機關或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投標廠商倘係屬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私立財團或社團法人(如私立大學、基金會等)應檢附結算申報書。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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