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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定古蹟青岐蘭亭別墅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金門縣文化局 於 107/07/3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金門縣定古蹟青岐蘭亭別墅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500,000元 ,開標時間107/08/1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8/13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金門縣定古蹟青岐蘭亭別墅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1.1.24
金門縣文化局
107/07/31
107/08/13 17:00
107/08/14 10:00
1,5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本案投標廠商除表列(一)之一般資格外,應設置計畫主持人,並該主持人應符合(二)計畫主持人資格之規範。 (一)、一般資格: 1、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 3、公司、行號。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計畫主持人: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工作項目範圍需與本標案相符),並應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