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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科技化評量系統維運計畫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於 107/08/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年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科技化評量系統維運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5,600,000元 ,開標時間107/08/17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8/16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107年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科技化評量系統維運計畫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08/01
107/08/16 17:00
107/08/17 15:00
35,600,000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07/19)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一)基本資格:公立學校、法人組織、團體
(二)檢附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立學校則免)。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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