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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吉安鄉防汛期土石流防災重機械待命緊急應變作業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於 107/08/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年度吉安鄉防汛期土石流防災重機械待命緊急應變作業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99,558元 ,開標時間107/08/1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8/15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07年度吉安鄉防汛期土石流防災重機械待命緊急應變作業採購案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76.55.55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107/08/08
107/08/15 09:00
107/08/15 10:00
199,558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營業項目需與本履約標的相關,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1.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若為原住民廠商應檢附負責人個人之戶籍謄本一份;如為機構、法人、團體且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人數及其持股比率各達80%以上,經申請領有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六個月內有效證明(非原住民廠商不需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