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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期汐止~桃園間各車站及站間電訊設備維護保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於 107/08/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四年期汐止~桃園間各車站及站間電訊設備維護保養」,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82,096,693元 ,開標時間107/09/11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9/11 14: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四年期汐止~桃園間各車站及站間電訊設備維護保養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3.15.18
材料處
107/08/10
107/09/11 14:00
107/09/11 15:00
82,096,693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本國廠商: 電信工程業【E701010】 2.外國廠商: 加入 GPA 之 WTO 會員國的外國廠商,應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電信 工程業【E701010】分公司、分支機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本國廠商: (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有效期限內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影本 (2)臺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2.外國廠商: (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有效期限內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影本 (2)臺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得於決標後繳交) (3)繳稅證明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及 具有相當財力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檢附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820萬9,669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3,283萬8,677元)之經驗或實績 2.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分之一(820萬9,6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