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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既有苗圃設備改善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於 107/08/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既有苗圃設備改善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82,000元 ,開標時間107/08/2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8/28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既有苗圃設備改善案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13.20.5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107/08/21
107/08/28 09:00
107/08/28 10:00
282,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6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8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營業項目登記有其他工程業、景觀、室內設計業、景觀環境控制設備設計、溫室保溫、溫室保冷設計等施工、溫室組裝工程等。需檢附下列資料: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納稅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營業稅或所得稅)(需為最近一期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繳納期限者,可以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四)依法加入工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如:會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