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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郵局郵件處理及投遞前郵件分揀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於 107/08/2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汐止郵局郵件處理及投遞前郵件分揀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675,800元 ,開標時間107/09/2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9/2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汐止郵局郵件處理及投遞前郵件分揀工作
勞務類 751 - 郵政及專差服務
3.15.83.5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107/08/22
107/09/26 17:00
107/09/27 10:00
9,675,8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隆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47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130號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107年8月22日起至107年9月26日於上班時間內至基隆郵局勞安〈總務〉科不具名繳納文件費參佰元整﹝上述費用請先行至附近郵局劃撥至【基隆郵局營繕劃撥專戶】帳號第19409552號﹞並憑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投標文件。﹝文件費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文件。(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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