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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歷史建築鹿港街長宿舍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彰化縣文化局 於 107/08/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彰化縣歷史建築鹿港街長宿舍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800,000元 ,開標時間107/09/18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9/18 08:3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彰化縣歷史建築鹿港街長宿舍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6.47.24
文化資產科
107/08/30
107/09/18 08:30
107/09/18 09:30
1,8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不列印紙本,僅提供光碟片)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所登記之服務項目必須需符合與本案相關之項目,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其中1、2項擇一檢附) 1.開業建築師: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等影本。 2.執業技師:執業技師證書、開業證書、技師公會會員證等影本。 3.廠商納稅之證明:請檢附所得稅法規定之繳稅證明,依其他稅法規定 之繳稅證明不得作為廠商之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6.切結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7.領標證明。 8.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含經費分析表、工作同意書,另參審廠商組織編制及主要工作人員名單、簡歷、專長及相關工作業績、資格證明文件,置於服務建議書之附錄內,作為評選之依據)。 9.著作財產權授權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10.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附加說明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