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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段1-2)第M37F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於 107/08/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道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段1-2)第M37F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27,631,003元 ,開標時間107/09/0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9/0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國道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段1-2)第M37F標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3.15.28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07/08/30
107/09/03 17:00
107/09/04 10:00
927,631,003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基本資格: (一)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三)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特定資格: (一)財力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低於公告預算?額1/10。 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者,應檢附最近1年度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1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1/12。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二)工程實績:自截止投標日前8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橋梁工程新建、拓寬、改建或補強工作,實績金額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 2.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 三、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單獨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