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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歷史建築碧月軒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金門縣文化局 於 107/08/3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金門縣歷史建築碧月軒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委託專業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800,000元 ,開標時間107/09/14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9/13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金門縣歷史建築碧月軒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3.71.1.24
文化產科
107/08/31
107/09/13 17:00
107/09/14 14:00
1,8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資格:廠商符合下列(一)資格之一,且需符合執行主持人所列資格之一者,同時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合法納稅之建築師事務所、相關執業技師事務所。 2.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 3.營利事業機構、公司、行號。 4.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團體組織。 二、執行主持人: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及第20條規定,本案勞務主持人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第1項,應具開業建築師、或教育部核頒相關系(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工作項目範圍需與本標案相符),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 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