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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原公立托兒所改制幼兒園(含分班)之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作業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桃園市「原公立托兒所改制幼兒園(含分班)之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作業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80.7.49
機關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9/10
截止收件日期 107/09/21 17:00
開標時間 107/09/25 0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090,68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一般證明文件:凡依法登記開業(執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結構技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須聘有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工程技術顧問機構(須聘有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或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請依公司行號類別檢附證件)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自然人或依法應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憑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