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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清水區公正路雨水下水道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臺中市清水區公正路雨水下水道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機關代碼 3.87.62
機關名稱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9/28
截止收件日期 107/10/08 17:00
開標時間 107/10/09 10: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48,06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5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3,4、同意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