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交通部觀光局委託辦理「2019台灣燈會表演活動暨全區音響廣播系統規劃執行案」採購案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委託辦理「2019台灣燈會表演活動暨全區音響廣播系統規劃執行案」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機關代碼 3.15.8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
單位名稱 旅宿組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10/12
截止收件日期 107/10/29 17:00
開標時間 107/10/30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6,8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履約標的之法 人、機構或團體,並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 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 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 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其他:執行單位應具備主辦國內外電影、電視、藝文展演專案(如大型展覽或大型活動等)或大型運動賽會開閉幕式之經驗,或辦理過台灣燈會或各縣市燈會活動之相關經驗;應附證明文件:我國實績採計軍、公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之實績者,需檢附合格驗收證明書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採計民營實績者應檢附業主核發之合格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契約及營業發票存根聯等影本各一份。外國實績:採用之契約及業主核發之驗收證明書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經投標廠商簽認,並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