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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新北產業園區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清理工作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8年度新北產業園區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清理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機關代碼 3.13.2
機關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單位名稱 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10/12
截止收件日期 107/10/16 17:00
開標時間 107/10/17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714,499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2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72元及大型信封(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以現金袋或郵局匯票方式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公立學校檢附公函即可,其餘皆免附、□個人執業執照。■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廢棄物清除廠商需取得環保署許可文件:
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a、 丙 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
b、許可清除廢棄物種類需有:代碼D-1801之一般垃圾。
c、投標廠商分配於本工作應具有所投標契約標的之每月預估清除量10公噸(含)以上之清除能量。
d、許可證有效期限原則上需含蓋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限,若許可證有效期限在投標截止日後3個月內即屆滿,則需另檢附已申請展延之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之收件證明。
三、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四、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