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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藝術村遊客服務中心店鋪委託營運管理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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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鹿港藝術村遊客服務中心店鋪委託營運管理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47.52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
單位名稱 |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10/12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10/23 09:30 |
開標時間 | 107/10/23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文件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正;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請廠商自行貼79元郵票),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行政課」收。2、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臺幣10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15%)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資格:依法核准設立或政府登記立案且合法納稅之公司、行號、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等,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證明。廠商之設立登記或立案證明文件1份(包括:財團法人營業登記證、社團法人等立案證明);如為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構,需出具該學術單位參與本專案之授權書或公文;如為團體組織,需出具其向主管機關合法登記設立或立案之證明文件。(請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2)應徵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未能提送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影本得以前一期替代。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或無欠稅證明)。學校、法人團體免附。 (三)企畫書一式8份。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