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翡翠水庫上游污水下水道系統操作維護工作(108~112年度)(1/5)-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翡翠水庫上游污水下水道系統操作維護工作(108~112年度)(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機關代碼 3.13.20.5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10/31
截止收件日期 107/11/29 09:00
開標時間 107/11/29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9,930,504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08/01/18)
前一版公告日(107/11/19)
前一版公告日(107/10/30)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 J101060業別 為基準。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需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影本。
5.具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本招標標的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780萬元,並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6.具有相當人力者。人員具有環工(甲、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電機(乙級電氣技術士)及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乙級技術士等資格者。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