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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地震宿舍修繕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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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因應地震宿舍修繕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機關代碼 | A.7.5.5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
單位名稱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10/31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11/05 17:00 |
開標時間 | 107/11/06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434,106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裝潢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者,資格審查時應具備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執照、載有經營相關項目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等文件。廠商繳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九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