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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9年級學生校外教學參觀活動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於 107/11/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8學年度9年級學生校外教學參觀活動」,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506,400元 ,開標時間107/11/20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11/19 12: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108學年度9年級學生校外教學參觀活動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3.80.5.51
總務處
107/11/07
107/11/19 12:00
107/11/20 14:00
2,506,400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10/28)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8/02/27)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11/06)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凡合法設立登記依法納稅,具有履約標的營業項目及履約能力之綜合旅行業或乙種以上旅行業廠商。
(一) 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自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
(二)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觀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 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五) 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書。
(六) 交通部旅行業執照。
(七)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 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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