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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達發電廠108年度保全(警衛勤務)勞務性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於 107/11/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興達發電廠108年度保全(警衛勤務)勞務性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4,675,000元 ,開標時間107/12/06 13: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12/06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興達發電廠108年度保全(警衛勤務)勞務性工作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3.13.31.40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107/11/08
107/12/06 08:30
107/12/06 13:30
24,675,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3414900066(14碼)、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一)投標廠商資格:基本資格:政府主管機關核 設立營業,依法納稅,且從事保全業工作具有相當人力之廠商。(二)投標廠商應於其投標文 件內檢附下列文件供機關審查。1、保全業經營許可證。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 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 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 之。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新設立之廠商 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具有相當實績者,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完成與 本招標標的同性質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94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2,350萬元, 並檢附採購機關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文件。詳細規定請詳特訂條款(壹)第三條及投標須知第六 十六條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