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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國及內壢分隊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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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興國及內壢分隊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32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11/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12/20 12:00 |
開標時間 | 107/12/20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95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備存儲媒介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三者擇一): 1. 建築師事務所 (1) 建築師執業執照。 (2) 建築師證書。 (3) 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2. 專業技師事務所 (1) 技師執業執照 (2) 技師證書:土木或結構技師。 (3) 技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3.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技師。 (3)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二) 須檢附證明文件 1. 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2.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