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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旗津沙灘遊憩區周邊環境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於 107/12/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年度旗津沙灘遊憩區周邊環境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3,683,434元 ,開標時間107/12/13 17: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12/1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7年度旗津沙灘遊憩區周邊環境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3.97.38
觀光工程科
107/12/05
107/12/13 17:00
107/12/13 17:30
33,683,43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一)基本資格:
1.與招標標的有關之下列文件:
※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營造業者應附下列文件: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營造業登記證書。
(c)有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
(5)押標金。
(6)服務建議書。
(7)標單封。
(8)廠商信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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