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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高雄區監理所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催繳暨移送強執作業勞務委外處理乙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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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8年度高雄區監理所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催繳暨移送強執作業勞務委外處理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25.35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12/0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12/12 17:00 |
開標時間 | 107/12/13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56,939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凡政府設立或登記合格、無不良紀錄且營業項目具有勞務承攬業之業者【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1份(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1份(依法令無須納稅者免交)。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