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1/112等10車次承攬郵件運輸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112等10車次承攬郵件運輸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機關代碼 3.15.83.70
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12/06
截止收件日期 108/01/02 17:30
開標時間 108/01/03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7,0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41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46號8樓勞安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100元整(無論得標與否概不發還),以現金或劃撥收據正本至本中心購買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3.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