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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智慧交通中心建置計畫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雲林縣警察局 於 107/12/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雲林縣智慧交通中心建置計畫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6,667,000元 ,開標時間107/12/2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12/24 17:3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雲林縣智慧交通中心建置計畫案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3.76.49.2
後勤科
107/12/07
107/12/24 17:30
107/12/25 10:00
16,667,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政府核發准予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
3、其他:
(1-1)單獨投標: 廠商符合以下條件者。
(1-1-1)交通工程科技師。
(1-1-2)營業項目含資訊軟體服務業或其他可承攬本採購標的者。
(1-2)本案允許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及「共同投標辦法」共同投標,惟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超過3家。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2-1)共同投標之成員組合需含有交通工程類科技師及營業項目含資訊軟體服務業或其他可承攬本採購標的者。
(1-2-2)代表廠商所佔契約金額比例不得低於50%。
(1-2-3)其他共同投標成員應為本案相關工項之規劃設計廠商。
(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2-1)本國廠商
A. 專業技師事務所:
■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B. 公司或行號: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有效期技師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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