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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東石分駐所辦公廳舍重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嘉義縣警察局 於 107/12/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東石分駐所辦公廳舍重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5,625,000元 ,開標時間107/12/14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12/1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東石分駐所辦公廳舍重建工程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3.76.50.2
嘉義縣警察局
107/12/07
107/12/13 17:00
107/12/14 09:00
15,625,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基本資格:
1.依經濟部規定公司行號營業項目所列: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
2.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
(二)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營造業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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