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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客家流行音樂節─比賽及頒獎音樂會」勞務採購案-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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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2019客家流行音樂節─比賽及頒獎音樂會」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35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單位名稱 | 文教發展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12/10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12/11 17:00 |
開標時間 | 107/12/12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8,550,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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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資格: 1.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可提供本案採購之法人、公關公司、國內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團體。 2.營業或服務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二)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法人:包括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2)公司組織、合夥或獨資之行號:因營利事業登記證明已由主管機關宣佈停用,投標廠商應自行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做為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3)團體組織(詳投標須知) (4)(詳投標須知) 2.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納稅或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詳投標須知)。 (2)(詳投標須知) (3)(詳投標須知) 4.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5.企劃書(詳投標須知)。 6.標單兼切結書。 7.投標須知所附之切結書1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