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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碼頭照明及交通電氣設備維修保養作業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於 107/12/1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8年碼頭照明及交通電氣設備維修保養作業」,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7,525,915元 ,開標時間108/01/1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1/10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8年碼頭照明及交通電氣設備維修保養作業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5.86.2
工程處
107/12/11
108/01/10 09:30
108/01/10 10:00
7,525,915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本公司4樓工程處工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臺 幣$630元
(一)基本資格: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或廠商,營業項目為電器承裝業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E603080、E60309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附件3,以上投入標封) (5)退還押標金申請單。((附件1)可當場出示。) (6)授權書((附件2)可當場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