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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新北市板橋區、土城區及新店區共同管道維護管理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於 107/12/1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8年度新北市板橋區、土城區及新店區共同管道維護管理」,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3,756,466元 ,開標時間107/12/28 10:4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12/28 10:2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8年度新北市板橋區、土城區及新店區共同管道維護管理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3.82.11.1
勞務採購科
107/12/12
107/12/28 10:20
107/12/28 10:40
13,756,466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臺幣18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詳如附加說明)
【共同投標】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乙級以上(含)電器承裝業及2.丙級以上(含)自來水承裝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第2投標資格】: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2.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或;3.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且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