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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民眾疏散方案規劃與模擬分析案維護與改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 於 107/12/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核能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民眾疏散方案規劃與模擬分析案維護與改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150,000元 ,開標時間108/01/03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1/02 15:3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核能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民眾疏散方案規劃與模擬分析案維護與改善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3.13.31.8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
107/12/17
108/01/02 15:30
108/01/03 09:30
3,15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凡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團體及國內技術顧問機構或個人具執行本計畫相關研究性質相關之計畫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 2.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下列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一: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若投標廠商為公立大專院校或機關,無法取得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應檢附可資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 (一)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提出具有核能安全調查研究能力證明,如曾經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計畫或相關研究論文等。 (二)投標廠商應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其無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所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