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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租用學生交通車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8年租用學生交通車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機關代碼 3.97.6.12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寶來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12/18
截止收件日期 107/12/25 11: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1: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85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例如營業項目為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或其他依法得承攬本案之業務者
2.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3.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