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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全校建築物及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及申報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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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8年全校建築物及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及申報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
機關代碼 | 3.9.24 |
機關名稱 | 國立中央大學 |
單位名稱 | 國立中央大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12/18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12/24 10:00 |
開標時間 | 107/12/2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555,45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3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央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具政府合格登記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或檢修業者。 2.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會員證)。 3.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未受停業處分。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取代。 5.廠商信用證明:自公告日前一年內(含)無退票紀錄證明,證明文件需自公告日(含)後申請者方有效。 6.廠商企劃書(1式8份)、廠商切結書及廠商聲明書。 7.消防設備師或士人員名單及証書(在有效期限內)。 上列證明文件應放入證件封內,未附寄則為無效標。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