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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彰化縣埔心鄉公墓環境整理暨設施養護工作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彰化縣埔心鄉公所 於 107/12/1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8年彰化縣埔心鄉公墓環境整理暨設施養護工作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505,467元 ,開標時間107/12/27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12/27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8年彰化縣埔心鄉公墓環境整理暨設施養護工作契約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76.47.67
民政課
107/12/18
107/12/27 09:00
107/12/27 11:00
2,505,467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埔心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義民村員鹿路2段34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2月27日上午9時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課洽購或郵購(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貳佰元整寄本所埔心鄉公所、埔心鄉義民村員鹿路二段344號,並說明招標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二、招標圖說文件費:(一)現場購買文件費及圖說費為新台幣200元正,(二)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正。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基本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庭園景觀工程業、綠化服務業、環保清除業或綜合營造業者。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註: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投標(http://web.pc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