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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東湖所4、5樓員警寢室區空間規劃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於 107/12/1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本分局東湖所4、5樓員警寢室區空間規劃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215,000元 ,開標時間107/12/25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12/24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本分局東湖所4、5樓員警寢室區空間規劃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採購案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79.13.35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107/12/19
107/12/24 17:00
107/12/25 11:00
215,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1、凡具有合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13條(一)1【10】)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室內裝修業(僅須符合上述資格之任一項即可)。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如最近一期無營業稅額之廠商,應檢附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信用之證明:由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始可做為證明之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