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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五妃廟中脊修復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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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國定古蹟五妃廟中脊修復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
機關代碼 | 3.95.33.5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有形文化資產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12/20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12/24 17:00 |
開標時間 | 107/12/25 08:4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580,723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6、7條與「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12條規定辦理 1.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聘任之工地負責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1)應累積四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3)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4)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5)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押標金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正本、單價分析表正本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切結書1、3、4正本 服務建議書(1式8份) 金融機構查詢同意書正本 聘任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證明書正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