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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107年度前瞻基礎建設數位建設強化數位教學暨學習資訊應用環境設備採購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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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107年度前瞻基礎建設數位建設強化數位教學暨學習資訊應用環境設備採購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機關代碼 | 3.80.5.1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12/20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12/25 09:00 |
開標時間 | 107/12/25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840,7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確實用印確認)。 (二)廠商資格 1.經政府核准設立,具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廠商合法登 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營業項目需要符合下列之一或以上者 :F113機械器具批發業、F213機械器具零售業、CC01電 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E605電腦工程業、I301資訊服 務業等相關之具履約能力業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三)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五)押標金憑證。 (六)標的物之規格或型錄等以供規格審查。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