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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S/Order、數位門市相關系統軟硬體及網路設備維護


公告類別 民間標案
招標案號 (加值會員專用)
招標序次 第1次公告
中文標的名稱 TOPS/Order、數位門市相關系統軟硬體及網路設備維護
招標單位 (加值會員專用)
招標單位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數量摘要 1式
公告日期 2018/12/24 上午 12:00:00
領標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投標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領標及投標期限 (加值會員專用)
開標日期 2019/1/8 下午 02:30:00
開標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履約期限 (加值會員專用)
定額押標金 (加值會員專用)
招標文件費(現場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招標文件費(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系統使用費(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本案為公告招標。※投標廠商必須具有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在台北市及高雄市皆設有總公司、分公司或辦事處等服務據點,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者(如公司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狀或經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等) ;於前述服務據點,投標廠商(或其支援廠商)皆配置有維護本案設備標的相關之維護人員※投標廠商必須具有安裝或維護HP BL870(或HP BL890)及HDS USPV(或HDS VSP G400)等設備之經驗(須提供五年內之實績證明文件)。上述證明文件於投標廠商資料審查時審查,詳附加條款。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3.廠商依「參加投標廠商基本資料暨審查表」填寫相關資料,如檢附之證件有非屬表內所需個人資料項目,應予隱蓋或塗銷。4.依照招標文件規定,應具備之其他證件。(二)投標廠商如有本一般條款第十五條被停權處分者,或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在停權期間,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三)投標廠商須無不誠信行為之紀錄。(四)投標廠商如需使用所屬員工專業證照等個人資料投標,該相關人員應簽署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蒐集廠商人員個人資料告知條款暨同意書」,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補充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取消公告日期/說明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