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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消防管線更新第二期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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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消防管線更新第二期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45.4.8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12/24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1/02 17:00 |
開標時間 | 108/01/03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49,9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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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下列兩者之一: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機械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或消防設備師。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所聘用技師為前款科別、並於該公司執業。 (二)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建築師、技師事務所者,須附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消防設備師須附執業證明文件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繳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建築師、技師或消防設備師證書影本。 3.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無須繳稅之投標廠商,需提出無欠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 4.當年度公會會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