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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桃園市水情防災資訊系統擴充及維護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於 107/12/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8年度桃園市水情防災資訊系統擴充及維護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8,500,000元 ,開標時間108/01/08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1/08 08:3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08年度桃園市水情防災資訊系統擴充及維護計畫
勞務類 844 - 資料庫服務
3.80.25
綜合企劃科
107/12/26
108/01/08 08:30
108/01/08 09:30
8,5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 基本資格
1. 資訊軟體服務廠商
2.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經費明細表。
3. 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納稅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不須繳納營業稅或可免稅者得免,但必須出具證明文件。
5. 其他
5.1若為資訊軟體服務廠商:須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資訊軟體服務業」代碼為「I301010」)
5.2若為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須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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