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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桃園市緊急救護(捕蜂捉蛇)工作高空作業車租賃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於 107/12/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8年度桃園市緊急救護(捕蜂捉蛇)工作高空作業車租賃」,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780,000元 ,開標時間108/01/0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1/04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8年度桃園市緊急救護(捕蜂捉蛇)工作高空作業車租賃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3.80.11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林務科
107/12/26
108/01/04 09:00
108/01/04 10:00
78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基本資格:凡經國內政府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起重工程業(EZ02010)及租賃業(JE01010)。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納稅證明資料。【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附表代之。】
3.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代之,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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