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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河川底泥檢測計劃委託技術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08/01/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花蓮縣河川底泥檢測計劃委託技術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500,000元 ,開標時間108/01/15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1/15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花蓮縣河川底泥檢測計劃委託技術服務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76.55
建設處
108/01/02
108/01/15 09:00
108/01/15 09:30
1,5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資格: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所指中華民國依法登記在案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廠商應至少具備環工相關之專業背景人員,但不得以共同投標方式投標。 (2)國內登記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技師證書。(環工技師) 4.技師執業執照。 5.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6.納稅證明文件。 7.營業項目需有環境檢測服務業(J101050) (3)環工技師事務所 1.技師證書。(環工技師) 2.技師執業執照。 3.納稅證明文件。 (4)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證件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