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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診療所等五棟建築物整修工程統包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文化部 於 108/01/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診療所等五棟建築物整修工程統包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3,530,000元 ,開標時間108/01/2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1/2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診療所等五棟建築物整修工程統包案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A.25
文化部
108/01/07
108/01/21 17:00
108/01/22 10:00
13,53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廠商資格如下,其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48點: 基本資格:本案投標廠商須具備設計及施工等專業資格,投標廠商得採兩者共同投標方式,或以施工專業部分為主,採單獨投標,另將設計專業部分以分包廠商代之方式辦理。資格如下: 1.共同投標: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及依法核准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就施工專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部分單獨投標,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將設計專業(依法核准開業建築師)部分以分包廠商代之。 3.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分包廠商應檢附合作同意書。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異業共同投標者,必須依據政府採購法共同投標辦法之規定,檢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其內容至少須載明共同投標成員彼此間之工作範圍、權利、義務與法律責任,並願意共同負責履行契約所規定之權利、義務與法律責任。 6.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提出分包廠商者,須檢附分包廠商合作同意書。 7.切結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