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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段第一次空載光達架空線路與地上物安全距離測量作業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於 108/01/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新竹段第一次空載光達架空線路與地上物安全距離測量作業」,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600,000元 ,開標時間108/01/16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1/1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新竹段第一次空載光達架空線路與地上物安全距離測量作業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3.13.31.9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108/01/07
108/01/15 17:00
108/01/16 14:00
3,6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營業項目須有「測繪業」項目,並應檢具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及「公司證明登記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a.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b.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c.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d.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其他應檢附相關文件:
a.投標廠商聲明書。
b.如非負責人出席者,應附委託代理授權書。
c.航拍實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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