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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108年度「公司治理推動計畫」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經濟部108年度「公司治理推動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機關代碼 3.13
機關名稱 經濟部
單位名稱 商業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1/10
截止收件日期 108/01/21 17:00
開標時間 108/01/22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7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部總務司出納科(D107室)繳交領標費新台幣300元後,憑據至本部總務司事務科(D206室)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及應提供之證明文件:
(一)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學(專)院校,須檢具相關文件。
(二)最近1期營業稅有效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最近3年內無銀行退票紀錄證明影本(證明書之申請日期須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
二、人力條件:
(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計畫主持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為執行機構內之專任人員。
2.計畫主持人應專責、專任。其若擔任行政工作者(指擔任副總經理、副所長、副執行長或其他相當職務以上者)應有共同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請填寫經濟部108年度「公司治理推動計畫」委辦計畫投標廠商計畫主持人經歷表,並檢具學經歷之證明文件(如:畢業證書、在職證明、勞保投保證明等影本)。
(二)計畫聯絡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為執行機構內之專任人員且熟悉計畫作業流程者,須檢具學經歷證明文件(如:畢業證書、在職證明、勞保投保證明等影本)。
2.不得與計畫主持人為同一人。
(三)列為直接薪資之人員須為執行機構內之專任人員,並請填寫經濟部108年度「公司治理推動計畫」委辦計畫投標廠商之其他工作人員經歷彙整表。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