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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宜蘭縣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垃圾焚化底渣篩分作業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於 108/01/1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8年度宜蘭縣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垃圾焚化底渣篩分作業」,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7,600,000元 ,開標時間108/01/2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1/2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8年度宜蘭縣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垃圾焚化底渣篩分作業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76.42.3.6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108/01/11
108/01/28 17:00
108/01/29 10:00
17,6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現金或匯票均可。
一、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合法登記有案之工商廠﹙場﹚:廢棄物清除、處理或清理業(J101030、J101040 或J101090)、機械安裝業(E604010)擇一。
2.投標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應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最新資料。

(二)投標廠商之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並需具有底渣篩分、破碎及篩選等設備之切結書正本並檢具現場設備照片(廠商處理設施設置說明切結書,格式詳投標需知補充說明附件一)。

二、本採購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三、投標廠商所提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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