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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蘭嶼鄉野銀村道路及排水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東縣蘭嶼鄉公所 於 108/01/1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台東縣蘭嶼鄉野銀村道路及排水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8,630,172元 ,開標時間108/01/1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1/1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台東縣蘭嶼鄉野銀村道路及排水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54.66
財經課
108/01/14
108/01/18 17:00
108/01/19 10:00
28,630,172元
05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蘭嶼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2臺東縣蘭嶼鄉紅頭村3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政匯票或支票
(一)基本資料: 政府核准立案之乙級以上營造廠商
(二)證明文件:
1.公司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影本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依工會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所屬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工商會會員證影本。
6.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7.切結書正本。
8.押標金票據或繳交收據聯(限政府採購法所列之種類)。
9.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
10.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1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紀錄證明
12.標單電子檔文Excel及pcces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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