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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湖內區各里廣播擴音設備維修暨增設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8年度湖內區各里廣播擴音設備維修暨增設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機關代碼 3.97.77
機關名稱 高雄市湖內區公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湖內區公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1/16
截止收件日期 108/01/28 08:30
開標時間 108/01/28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湖內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所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200元購買後,由本所出納繳入公庫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國內廠商其營業項目列有電器安裝、電器製造、批發、零售業、通信相關行業者,請檢附下列證件資料: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之案證明等文件(影本)。(以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提出者,需另檢附營業項目資料。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之公司行號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請檢附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票據(或繳納證明)。
6.商品型錄。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