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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印表機及傳真機耗材開口契約採購案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8年度印表機及傳真機耗材開口契約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機關代碼 3.1.6
機關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1/18
截止收件日期 108/01/31 17:00
開標時間 108/02/01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275,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秘書室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合法登記或設立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依招標文件備齊資格文件投標。相關文件如下:
(一)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營業項目具有: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或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或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或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等項。
(二)投標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2、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