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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非全時公務車輛財物採購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租賃非全時公務車輛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機關代碼 3.76.44.42
機關名稱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8/01/21
截止收件日期 108/01/28 10:00
開標時間 108/01/28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8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依法向政府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之公司。
[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合夥公司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法人、機構或團體,營業項目內容應記載小客車租賃業。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
3.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