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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08年度救助器材車2輛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於 108/01/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08年度救助器材車2輛」,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6,000,000元 ,開標時間108/01/28 08: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8/01/2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08年度救助器材車2輛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3.95.32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108/01/21
108/01/25 17:00
108/01/28 08:30
26,0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廠商基本資格: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業者。投標需檢附文件為: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押標金:新臺幣130萬元 5.電子領標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6.標單正本(請以國字大寫填寫標價,並加蓋公司印章與負責人印章) 7.估價單正本 8.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9.規格審查表、型錄或證明(說明)文件 10.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11.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未檢附者,本局得以空白表格替代) 12.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等。 (本案投標須知第33條)